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批准发布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第1部分:农户信用信息采集》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 第2部分:农户信用信息管理》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第3部分:信用农户、信用村(社区)、信用乡(镇、街道)评价及运用》市地方标准。根据《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现将该报批稿(见附件)予以公布,征求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、建议。相关意见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和信函方式反馈至我局。
电话:2661025,传真:2661023,邮箱:769510277@qq.com,地址:丽水市中山街北395号1015室,邮编:323000。
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,感谢广大群众对标准化工作的参与和支持!
附件:1.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 第1部分:农户信用信息采集
2.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 第2部分:农户信用信息管理
3.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 第3部分:信用农户、信用村(社区)、信用乡(镇、街道)评价及运用
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2018年12月11日